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)》的通知
卫生部办公厅
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)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为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,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,我部组织专家结合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,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防控经验和相关资料,对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)》进行了修订,研究制定了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供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。
2009年5月8日印发的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)》(卫发明电〔2009〕72号)和5月15日印发的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(试行)》(卫发明电〔2009〕82号)同时废止。
卫生部办公厅
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
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)
2009年3月,墨西哥暴发“人感染猪流感”疫情,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。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,其病原为新甲型H1N1流感病毒,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、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。世界卫生组织(WHO)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“人感染猪流感”,后将其重新命名为“甲型H1N1流感”。6月11日,WHO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。
本诊疗方案是在5月8日公布的第一版诊疗方案的基础上,依据近期国际诊疗研究及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修订而成。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,其疾病规律仍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。
一、病原学
甲型H1N1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(0rthomyxoviridae),甲型流感病毒属(Influenza virus A)。典型病毒颗粒呈球状,直径为80nm-120nm,有囊膜。囊膜上有许多放射状排列的突起糖蛋白,分别是红细胞血凝素(HA)、神经氨酸酶(NA)和基质蛋白M2。病毒颗粒内为核衣壳,呈螺旋状对称,直径为10nm。为单股负链RNA病毒,基因组约为13.6kb,由大小不等的8个独立片段组成。病毒对乙醇、碘伏、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;对热敏感,56℃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。
二、流行病学
(一)传染源。
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。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,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。
(二)传播途径。
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,也可通过口腔、鼻腔、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。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、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。
(三)易感人群。
人群普遍易感。
三、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
潜伏期一般为1-7天,多为1-3天。
(一)临床表现。
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,包括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咯痰、流涕、鼻塞、头痛、全身酸痛、乏力。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/ 或腹泻。约10%病例可不发热。
体征主要包括咽部充血和扁桃体肿大。
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。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,出现呼吸衰竭、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。
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被诱发加重,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。
病情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。
(二)实验室检查。
1.外周血象: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。
2.血生化: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,少数病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。
3.病原学检查:
(1)病毒核酸检测:以RT-PCR(最好采用real-time RT-PCR)法检测呼吸道标本(咽拭子、口腔含漱液、鼻咽或气管抽取物、痰)中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,结果可呈阳性。
(2)病毒分离:呼吸道标本中可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。合并病毒性肺炎时肺组织中亦可分离出该病毒。
4.血清学检查:动态检测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。
(三)胸部影像学检查。
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影像。
四、诊断
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、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,早发现、早诊断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。
(一)疑似病例。
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:
1.密切接触者发病前7天内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,并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。
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,具体包括:诊断、治疗或护理、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;与病例共同生活、工作的人员;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、体液的人员。
2.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(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)的国家或地区,也包括曾到过明确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社区,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。
3.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,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,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。
(二)确诊病例。
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,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:
1.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(可采用real-time RT-PCR和RT-PCR方法)。
2.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。
3.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。
五、高危病例及重症病例
(一)高危病例。
高危病例是指患甲型H1N1流感后可能病情较重,病死率较高的人群。包括:
1.年龄<5岁的儿童(年龄<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);
2.年龄≥65岁的老年人;
3.妊娠妇女;
4.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:慢性呼吸系统疾病,心血管系统疾病(高血压除外)、肾病、肝病、血液系统疾病、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、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、免疫功能抑制(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)、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;
5.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。
(二)重症病例。
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:
1.合并肺炎和/或低氧血症、呼吸衰竭。
2.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。
3.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。
六、临床分类处理原则
(一)疑似病例: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单人房间进行隔离观察,不可多人同室。安排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。对其中的高危病例、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(如奥司他韦)治疗。
(二)确诊病例: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隔离治疗,可多人同室。对其中的高危病例、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(如奥司他韦)治疗。
七、治疗
(一)一般治疗。
休息,多饮水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;对高热病例可给予退热治疗。
(二)抗病毒治疗。
研究显示,此种甲型H1N1流感病毒对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(oseltamivir)、扎那米韦(zanamivir)敏感,对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耐药。
对于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、病情趋于自限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,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。对于高危病例、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(如奥司他韦)治疗。
对于需要使用奥司他韦治疗的病例,应尽可能在发病48小时内用药(36小时内最佳),疗程为5天。奥司他韦的成人用量为75mg b.i.d.。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患者应根据体重给药:体重不足15kg者,予30mg b.i.d.;体重15-23kg者,予45mg b.i.d.;体重23-40kg者,予60mg b.i.d.;体重大于40kg者,予75mg b.i.d.。对于吞咽胶囊有困难的儿童,可选用奥司他韦混悬液。
(三)其他治疗。
1.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的情况,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,包括氧疗或机械通气等。
2.合并休克时给予相应抗休克治疗。
3.出现其他脏器功能损害时,给予相应支持治疗。
4.合并细菌感染时,给予相应抗菌药物治疗。
5.当出现感染中毒性休克、多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时,可根据当地医疗设施条件,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ICU治疗。
(四)中医辨证治疗。
1.风热犯卫
主症:发病初期,发热或未发热,咽红不适,轻咳少痰,无汗。
舌脉:舌质红,苔薄或薄腻,脉浮数。
治法:疏风清热
基本方药:银花15g 连翘15g 桑叶10g 杭菊花10g
桔梗10g 牛蒡子15g 竹叶6g 芦根30g
薄荷(后下)3g 生甘草3g
煎服法:水煎服,一日1至2付。
加减:苔厚腻加广藿香、佩兰;
咳嗽重加杏仁、枇杷叶;
腹泻加川黄连、广木香。
常用中成药:疏风清热、辛凉解表类中成药如疏风解毒胶囊、香菊胶囊、银翘解毒类、桑菊感冒类、双黄连类制剂;藿香正气、葛根芩连类制剂等。
2.热毒袭肺
主症:高热,咳嗽,痰粘咯痰不爽,口渴喜饮,咽痛,目赤。
舌脉:舌质红,苔黄或腻,脉滑数。
治法:清肺解毒
基本方药:炙麻黄3g 杏仁10g 生甘草10g 生石膏(先煎)30g
知母10g 浙贝母10g 桔梗15g 黄芩15g
柴胡15g
煎服法:水煎服,一日1至2付。
加减:便秘加生大黄。
常用中成药:清肺解毒类中成药如连花清瘟胶囊、银黄类制剂等。
3.气营两燔
主症:高热,烦躁不安,甚者神昏,咳嗽,胸闷憋气,或喘促气短。
舌脉:舌质红绛,苔黄,脉细数。
治法:清气凉营
基本方药:水牛角15g 生地15g 赤芍10g 银花15g
丹参12g 连翘15g 麦冬10g 竹叶6g
瓜蒌30g 生石膏(先煎)30g 栀子12g
煎服法:水煎服,一日1至2付。
加减:便秘加生大黄;
高热肢体抽搐加羚羊角粉。
常用中成药:安宫牛黄丸、喜炎平、痰热清、血必净、清开灵、醒脑静注射液等。
注:以上药物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剂量供参考,儿童剂量酌减;有并发症、慢性基础病史的患者,随证施治。
八、出院标准
体温正常3天,其他流感样症状基本消失,临床情况稳定,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。
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的通知
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渝办发〔2004〕239号
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的通知
有关区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市移民局牵头制定的《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有关区县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迎接国务院三峡办9月份组织的最终验收。
二○○四年八月二日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
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
一、验收依据
《三峡库区优势产业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《关于印发三峡库区2003年柑橘产业和畜牧业开发实施意见的函》(国三峡办函经字〔2003〕48号)和重庆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批转2003年三峡库区柑橘产业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渝府〔2003〕138号)。
二、验收组织程序及分工
程序:自验→初验→终验。
分工:自验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,初验工作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,终验工作由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组织实施。
(一)组织领导
市政府委托市移民局牵头,会同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农办、市农业局、市水利局和市林业局,组织初验和迎接终验检查。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验,并迎接初验和终验。区县政府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验工作进行监督。
(二)时间安排
自验时间为2004年8月5日-15日;初验时间为2004年8月20日-30日;2004年9月份开始,迎接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终验。
(三)自验工作程序
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初验办法组织自验,形成自验报告并于8月17日前送达市移民局,申请初验。
(四)初验工作程序
市移民局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初验工作组,按照初验办法组织验收,形成初验报告并将结果报请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终验。
(五)整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。
(六)迎接终验。
(七)整改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。
三、初验标准及内容
(一)初验标准
按照《三峡库区高效柑橘园规划建设技术规程》标准,比照经批准的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、《初步设计》和制订的《实施方案》以及各项工程《招标文件》等进行初验。
(二)初验内容
1.果园建设面积
园区规划面积,道路系统、蓄排水系统、滴灌系统占地面积,苗木定植面积。
2.道路系统
园区道路(行车道、机耕道、操作便道等)公里数、道路质量等是否已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建设。
3.蓄排水系统
蓄水池(个)、排水沟(公里)等是否已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建设。
4.滴灌系统
规划设计合理性;是否已按招标设计文件进行建设;系统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等。
5.苗木定植
苗木品种、质量及定植布局规范程度;苗木成活率等。
6.园区移民安置情况及挂钩比例
园区总人数、园区移民人数;已挂钩移民人数、拟再挂钩移民人数;移民间接挂钩方案、移民间接挂钩人数;移民挂钩总比例等。
7.资金管理使用情况
建园经费预算报告、执行情况等。
8.档案
各类档案是否完整、规范、安全。
四、初验方法及评定标准
(一)初验采取随机抽样与偏好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,抽查比例不低于20%。
(二)初验以区县各项目区为单位,按百分制评分,其中基础工程部分30分,滴灌工程部分30分,移民挂钩部分20分,档案部分20分。
(三)初验按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。评分达85分以上为初验合格,85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五、初验成果
(一)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区县自验报告。
(二)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初验报告。
附件:1.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基
础工程初验评分体系
2.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滴
灌工程初验评分体系
3.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高标准柑橘示范园移民挂
钩情况初验评分体系
4.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档
案资料初验评分体系
5.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
验评分汇总表
附件1: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
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基础工程初验评分体系
一、基础工程初验评定总分值为100分。
二、单项工程初验评分标准
(一)建园面积(25分)
达到规划建园面积25分,每少20亩扣1分。
(二)道路系统(25分)
1.道路长度(7分):符合《初步设计》或《实施方案》规划要求。比照规划每差1公里扣1分。
2.道路宽度(7分)
(1)主干道(2分):双车道,路基宽7.0米,路面宽6.0米,路肩宽0.5米。宽度每差0.5米扣1分。
(2)支路(4分):单车道,路基宽4.0米,路面宽3.0米,路肩宽0.5米。宽度每差0.2米扣1分。
(3)错车道(1分):路基宽不小于6.0米,有效长度不小于10.0米。宽度每差1米扣0.5分。
3.道路路面(6分):基层为15厘米手摆片石,嵌缝料为0—4厘米的机制碎石,5厘米厚泥结石路面,土含量不大于30%,路拱排水坡度3%~4%。厚度每差0.5厘米扣1分,土含量每增加5%扣1分。
(4)其他(5分):最小转弯半径15米,特殊困难地段不小于12米(1分);最大纵坡9%,特殊困难地段可采用12%(1分);坡长不得超过150米(1分);全路段有排水沟(2分)。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。
(三)蓄排水系统(25分)
1.蓄水池数量或容积(12分):达到《初步设计》或《实施方案》规划设计要求。每少1个或每少50方扣1分。
2.蓄水池质量(6分):能蓄水不漏水,进水口有沉沙凼,有进入池底的台阶。有质量问题的每个扣1分。
3.排水沟(7分):每差1公里扣1分,一处质量问题扣1分。
(四)苗木定植(25分)
1.定植品种(5分):定植品种与可研、初设一致5分,不一致为0分。
2.定植数量(5分):每100亩不低于3850株树。每少10株扣1分。
3.定植质量(7分):每10株平均株行距误差在规范标准的±5%以内。误差每超1%扣1分。
4.苗木状况(8分):高度在50cm以上(特批除外)、无病虫害、无缺苗死苗现象。高度每差5%扣2分,病虫害较严重的扣2分,缺苗死苗每超2%扣2分。
三、初验结果
初验评分为:
附件2: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
高标准柑橘示范园滴灌工程初验评分体系
一、滴灌初验评定总分值为100分。
二、单项工程评分标准:
(一)管槽开挖及回填(15分)
1.管槽开挖符合设计要求,即φ120以上的主管槽,槽宽70cm以上,深70cm以上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2.管槽底部平整,并无石块、杂物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3.管槽经过硬基础时,槽底超挖应不小于10cm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4.固定墩坑、阀门井的开挖应与管槽开挖同时进行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5.槽内无杂物、积水,管壁四周10cm内无砾石、土块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6.回填应高于原地面10㎝以上,并分层轻夯或踩实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7.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,严禁单侧回填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8.具有完整的管槽开挖设计、竣工图(1分)。如无为0分。
(二)泵房土建(5分)
1.结构合理,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(2分)。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。
2.能充分满足设备安装及操作要求,使用功能齐全(2分)。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。
3.设计、竣工图纸完整(1分)。如无为0分。
(三)枢纽设备安装(40分)
1.电机与水泵安装符合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5分)。不符合规范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2.电机外壳必须接地,接线方式符合电机安装规定(4分)。不符合规范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3.机泵必须用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底或专用机架上(4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。
4.过滤器应按输水流向标记安装,不得反向(4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。
5.过滤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接线图安装,并通电检查运转状况(4分)。如无检查运转记录为0分。
6.施肥和施农药装置应安装在过滤器前面,其进、出水管与灌溉管道的连接应牢固,使用软管连接的应严禁扭曲打折(5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7.测量仪表封口和接头处无油污、杂物(5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8.水表应按设计要求和流向标记水平安装,水表务必水平(5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9.电机水泵有关技术资料齐全,具有完整的设备安装竣工图(4分)。如无为0分,缺1项资料扣1分。
(四)管道安装(15分)
1.管道应平顺放入管槽,不得悬空和扭曲,管内不得混入杂物(4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2.粘合剂必须与管道材质相匹配,插头和承口应均匀涂抹粘合剂并使其填满接口间隙,管道连接处应无渗漏(4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3.套管应与密封胶圈匹配,密封圈装入套管槽内,不得扭曲和卷边(4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项不符合扣1分。
4.所用管材、管件技术资料齐全,具有完整的管道安装竣工图(3分)。如无为0分,缺1项资料扣1分。
(五)旁通安装(10分)
1.按设计孔位打孔,钻孔不得倾斜;不得在无旁通连接处钻孔(3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处不符合扣1分。
2.旁通管口应无飞边、毛刺,无杂物堵塞(2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,1处不符合扣1分。
3.在支管孔眼上依次安装特制止水橡胶圈,不得有漏安(3分)。漏安1处扣1分。
4.旁通与支管孔眼的连接应紧密,无渗漏(2分)。渗漏1处扣1分。
(六)毛管与滴头安装(10分)
1.毛管应由上而下依次安装,其长度必须与行距相适应(2分)。达不到要求扣1分。
2.毛管管端应剪平,且不得有裂纹(2分)。达不到要求扣1分。
3.毛管必须平顺铺设,严禁打折(2分)。达不到要求扣1分。
4.按设计孔距在毛管上依次打孔,不得在无滴头处打孔(2分)。达不到要求扣1分。
5.滴头安装应与打孔同步进行,无漏打,孔内无杂物(2分)。达不到要求扣1分。
(七)综合测试(5分)
1.管道压力达到设计扬程,滴头流量符合设计要求(2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。
2.系统运行平稳,自控装置启闭自如(3分)。达不到要求为0分。
三、初验结果
初验评分为:
附件3: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高标准柑橘示范园
移民挂钩情况初验评分体系
一、移民挂钩由项目区县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负责,以区县政府为主。移民挂钩比例初验评定总分为100分。
二、分项移民挂钩比例初验及评定标准
(一)移民直接挂钩比例(30分)
1.园区总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2.园区已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3.计划再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4.移民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5.移民直接挂钩比例统计(10分)。达到60%为10分,每少5%扣1分,每超过5%奖励1分。
(二)移民间接挂钩比例(30分)
1.移民间接挂钩方案(20分)。移民挂钩方案详细、具有可操作性。不详细扣5分,不具有可操作性扣5分,如无方案为0分。
2.移民间接挂钩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3.移民间接挂钩比例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(三)移民挂钩比例(20分)
1.移民合计挂钩人数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2.移民合计挂钩比例统计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3.移民计划再直接挂钩人数、方案和移民间接挂钩人数、方案由各区县移民局代表区县政府与项目实施单位、项目所在乡镇共同制定并签订协议(10分)。如无为0分。移民计划再直接挂钩人数、方案的落实在2005年由市移民局组织检查,移民间接挂钩人数、方案在柑橘挂果、有收益后由市移民局组织检查。
(四)园区人数花名册(20分)
1.园区非移民花名册(10分)。如无为0分。
2.园区移民人数花名册(10分)。如无为0分。
三、初验结果
初验评分为:
附件4: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
档案资料初验评分体系
一、档案初验评定总分为100分。
二、分项档案初验及评定标准
(一)工程竣工资料(70分)
1.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初验的请示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2.项目实施单位自验报告(10分)。自验报告按时报送、规范、完整。不按时报送扣5分,不规范扣3分,不完整扣2分。
3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(5分)。缺可研报告扣3分,缺批文扣2分。
4.项目初步设计及批文、报市移民局备案的实施方案(5分)。缺初步设计扣2分,缺批文扣1分,缺实施方案扣2分。
5.重庆市移民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建园合同(5分)。如无为0分。
6.基础工程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(5分)。缺中标通知书扣3分,缺施工合同扣2分。
7.滴灌工程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(5分)。缺中标通知书扣3分,缺施工合同扣2分。
8.滴灌系统施工设计图、设备清单及产品合格证书(10分)。缺施工设计图扣5分,缺设备清单扣2分,缺产品合格证书扣3分。
9.种苗及苗木定植资料(5分)。资料齐全规范,不齐全扣3分,不规范扣2分。
10.各项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(10分)。基础工程、滴灌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规范完整,缺竣工图扣5分,缺相关资料扣5分。
11.监理单位综合监理报告、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(5分)。缺综合监理报告扣3分,缺监理日志扣2分。
(二)项目实施单位建园经费预算报告、执行报告、决算报告(10分)。缺预算报告扣5分,缺执行报告扣5分,决算报告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认定为准。
(三)非移民有偿使用移民资金的还款协议(10分)。还款协议中项目实施单位未按与市移民局签订的《三峡库区优势产业开发柑橘示范园建设项目合同》的要求明确还款方式的扣5分,未按要求明确还款年限的扣5分。
(四)退耕还林计划批文(5分)。按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比例计分。退耕还林计划的落实由项目区县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负责,以区县政府为主。
(五)项目园区移民安置花名册和移民挂钩方案(5分)。缺移民安置花名册扣3分,缺移民挂钩方案扣2分。
三、初验结果
初验评分为:
附件5:
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
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评分汇总表
建设地点: 县(区) 乡镇
初收项目
初验得分
折算得分
备 注
基础工程(30分)
滴灌工程(30分)
移民挂钩(20分)
档案资料(20分)
合 计
说明:基础工程验收标准为100分,按实得分30%折算计入总分;滴灌工程验收标准为100分,按实得分30%折算计入总分;移民挂钩情况验收标准为100分,按实得分20%折算计入总分;档案资料验收标准为100分,按实得分20%折算计入总分。